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调整的项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调整的项目)
作者:公司注册代办 | 发布时间:2025-03-26所得税汇算清缴要调整项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要调整项目)
所得税汇算清缴要调整项目
首先,收入类别
1.国债利息收益。应纳税额不包括在应纳税额中,但应纳税额中途转让。
没有税收收入。财政补贴,按规定扣除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基金及其国务院规定的不征税收入。
二是支出类别
十、工会资金。工会资金仍然按照记提和转让的方法计算。根据员工工资的2%记提工会资金,允许扣除不超过工资总额2%的部分。
员工教育经费2.。公司产生的员工教育经费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8%,允许扣除;超出部分允许在未来年度结转扣除,纳税增加项目应解决时间差异。
员工福利费用3.。税法规定,职工福利费税前列支额度不得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允许扣除。超过部分的税收调整解决方案,并为永久业务核算。
五险一金四。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人民政府要求的范围和规范公司为员工缴纳的五险一金等。,允许扣除;国务院财政和税务主管单位缴纳的保险费,允许扣除公司为投资者或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根据我国相关政策,企业在预估应纳税额时,允许扣除在公司工作或聘用的全体员工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不超过员工工资总额5%的部分,超过部分不予扣除。
5.利息费用。下列利息费用发生在公司经营活动中,允许扣除:1、《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有效贷款费用不需要资本化,允许扣除;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利息费用,允许扣除;(1)非金融机构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费用、金融机构各种储蓄利息费用、同业拆借利息费用、公司批准发行股票的利息费用;(2)非金融机构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费用,不得超过同期金融企业类似贷款利息计算的金额;(3)公司因关联方接受的债券性投资及其权益性投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产生的利息费用,超过部分禁止本期及以后年度扣除。
6.招待费。
6.招待费。公司发生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招待费按发生金额的60%扣除,但高度不得超过原销售(经营)收入的5%。与此同时,应区分给客户的回扣等非法费用,这也不能作为招待费,应立即进行纳税调整。
广告费用和业务宣传费用。公司产生的各种费用,如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等。,不得超过原销售(运营)收入的15%,允许扣除。如果超过部分,则允许在未来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时间差异。
处罚,罚款,滞纳金。根据实际产生的数据,业务核算会计中存在实际扣除;而且税收上存在扣除限制。(1)税收滞纳金是指经营者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罚款的滞纳金不能扣除,应当作为纳税增加;(2)罚款、罚款和被没收的会计损失是指经营者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罚款、被司法部门罚款、被没收的资金,属于行政处罚,不能扣除,需要增加纳税额。